在实行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时,倘若原告作为患者同时递交了诉讼请求,唯一需要提供的证据便是受害事实确实发生以及侵害主体的确立。
然而,关于医疗机构是否应当因过错承担责任这一关键问题,需有医疗机构承担起应有的举证责任。
当医疗机构无法依照法定程序充分证明其自身无过错时,便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