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法律解释指出,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外孙不具备合法的遗产继承权。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即当遗嘱明确指明将遗产留给他时,外孙可能会获得相应的继承权。
在此基础上,若无明文遗嘱,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分配:
即是指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若以上相关人员均已不在世,则第二顺序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有权承继这份遗产。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上应该遵循均等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切都是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有关遗产继承的法律法规要求。
该条款对遗产的继承顺序进行了详细划定:
首先是第一顺序:
即配偶、子女及父母;
其次是第二顺序:
即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
在继承程序开启之后,应该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接手,然后再轮到第二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论文中提及的“子女”,包括了通过婚姻、生育或领养方式来到这个家庭的孩子,以及那些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