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审理承揽合同纠纷事宜,主要指的是对因订立和履行承揽合同过程中所引发的各种争议进行全面审慎地考量与妥善地处理。
在处理承揽合同纠纷时所采用的途径主要有四个环节:
首先是通过各方当事人充分的协商来化解矛盾;
其次是借助于由第三方机构担任调解人进行游说调停;
再者就是由相关部门提供仲裁服务以达成公正的处理结果;
最后若上诉至司法程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诉讼,则将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总结来说,承揽合同乃是承揽人依据定作人发出的具体任务要求而全力开展工作,并向其交付最终成果的前提下,由定作人承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种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