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倘若流水高达一万多元该如何量刑呢?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协助信息网络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所述:
1.当个体明知他人或许已经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了犯罪行为,而仍为其实施犯罪行为提供帮助时,若涉及为三个以上人数提供帮助的情况;
若涉及支付结算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以上;
若涉及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高达五万元及以上的资金;
若涉及违法所得达一万元以上;
若被提供帮助的人所从事的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较为严重者;
以及其他情节较为严重的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皆可被视为违反规定。
2.至于能否因此类犯罪被判处缓刑,公平地讲,从程度上看确实存在被判处缓刑的可能。
然而,这种可能性还需视具体案情而定。
例如,是否严重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者对国家构成实质性的威胁等等。
在这些问题都得到解决前,缓刑与否还需由法官裁量决定。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被判定犯有协助信息网络犯罪的个体,只要他们能踊跃承认自己的过错,表现出真诚的悔过,并展现出立功的意愿,那么判缓刑的概率相对较高。
而且,协助信息网络罪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便满足了缓刑的适用条件。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那些已被宣布缓刑的罪犯,即便他们也被判处附加刑罚,订定好的附加刑罚仍然需要严格执行。《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