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虽然贩售中标的工程并不被视为非法罪行,但其行为仍然属于违规之举(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事实上,这种行为可能演变为将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权和权益转让给他人,这是受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违法行为。
对于任何承包单位,无论其规模大小或业务性质如何,都不得擅自将自己所承包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全盘转交给其他无关企业或个人。
同时,承包公司亦不得将已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项目进行肢解,分割成各个部分并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不同的承包商。
若有任何承包单位违反了这样的规定,那么该公司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包括依法改过、没收其违法所得、罚款以及可以责令其停止营业整顿,甚至有可能对该公司的资质等级进行降级处理。《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