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金额在三万元及以上者,此乃数额巨大之举,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附带罚金之责;
2.盗窃罪之定义乃基于对于他人财物或个人所有物品的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获取财物数量较多或屡次进行此类行为的犯罪活动;
3.关于盗窃罪的相关量刑规定中,须特别强调的是,多次进行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均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可能附带或者单独处以罚金制裁。
另一方面,伴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以网络方式实施的盗窃他人财物或者个人所有财产的案件亦层出不穷。
因此,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于网络使用的合法化与规范化进行必要的法律规制显得尤为重要,其中网络盗窃罪则定义为通过运用计算机技术,借由破解密码、操纵账户号码、修正程序等手法,将有形和无形的财富以及货币非法占为己有的不法行为。
对于盗取各类虚构的网络财产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将其归类于盗窃罪范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予以定罪量刑。
首先要明确,虚拟财产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客体之一,在网络游戏环境下,这些虚拟财产往往源于玩家的游戏操作行为中所获得,其价值不仅仅来源于玩家付出的劳动力及其在网上消耗的时间精力,还包含了大量游戏当中的虚拟货币、装备等等可以通过充值卡实现的内容。
而这类游戏充值卡正是游戏玩家通过现实生活中的货币支付所获得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