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在转弯过程中遭遇追尾事件时,若前车在转弯过程中并无任何违规操作且始终保持于正常行使状态之中,那么承当此次事故全部或部分责任的应当是后方肇事车辆。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了,对于此类事故,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各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实施行为对导致本次事故发生所产生的作用大小及其过错程度的严重性来准确判断和划分责任归属问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