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在未经人民法院作出明确判决之前,所有公民均被视为无罪。
这种界限,对于维护人权和公正审判具有重要意义。
2、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并非实质意义上的司法处罚,只不过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种预防性手段而已。
具体而言,若负责调查的公安机构认为相关人员所涉行为不属于犯罪范畴,即可予以取消立案;
反之,如果确认其违反了刑法,便应当将案件移送至相关检察院,由该机构审理案件并考虑是否启动公诉流程。
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员将会被依法解除羁押。
而对于可能涉及犯罪的案件,检察院将进一步审查证据材料,如发现其并不足以证实犯罪,须发还有关部门再次进行调查核实;
而若检察官认为确有犯罪事实的话,便可向对口的法院提请公诉,而法院最终依据公正审判原则判决当事人是否存在犯罪事实。
3、虽然刑事拘留本身并不能等同于判刑,但通常情况下,符合刑事拘留条件者,日后被判处刑罚的概率相当高。
4、为了确保刑事案件的顺利处理,我国现行法规对刑事诉讼拘留期限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般来说,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4天;
但对于那些流窜作案、连续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其拘留期限则最多可以延长到37天。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已经被依法实施刑事拘留的人士,倘若他们的直系亲属、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以及其他代理人为其关押期限超越法律规定期限感到异议时,这些人都有权向公安厅和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释放相关人员。
在经过细致评估后,若所反映的情况确实属实的话,那么对犯罪人员或是被告人应立即解除拘留并予以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