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专题 >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以离婚形式逃避债务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以离婚形式逃避债务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以离婚形式逃避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3-27 09:35:17 已帮助235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以离婚形式逃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在夫妻离婚事宜中,如有夫妻双方未经协商达成共识而擅自将共有的财产无偿转让予其中一方,导致另一方无法清偿相关债务的情形,则可视为夫妻双方存在故意逃避债务之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无论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均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当实际拥有的共有财产无法足额清偿或全部划归各自主张时,需由双方自行进行债务偿付协议;
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决。
在此过程中,债务人利用假离婚这一手段,试图通过财产分割方式来逃避债务及规避法律规定的行为,其本质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范畴。
因为行为人在实施此类行为时,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首先,他们违背了自身的真实意愿;
其次,他们的行为带有明显的不良动机,可能会对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
最后,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道德,同时也可能是以正当形式掩盖其不可告人的企图。
需要指出的是,这样的民事行为自始至终都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力,无需祈求行为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无效抗辩或等待人民法院的裁决是否有效,它们理所当然地成为无效的行为。
因此,在人民法院处理此类债务案件的审理或执行环节中,不应受到这类虚假的民事行为(财产分割协议)的限制,更不应对其合法性和有效性予以认可,而是应当依法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将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后再公平公正地分割。
换句话说,该笔债务应当由债务人及其前配偶共同负责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