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信用卡催收催收员的信息真实吗

信用卡催收催收员的信息真实吗

信用卡催收催收员的信息真实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26 15:50:09 已帮助116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信用卡催收催收员的信息真实吗
抱歉指出,该行为并不合规。
对于用户未能按时偿还债务这一情况,各大银行有权利委托专业人士进行债务追讨并收取相应款项。
关于信用卡催收员的职责范围如下:
1、电话催收员:
他们需要每日平均完成100通以上的电话沟通,确保有效地传达相关信息以及保证能够及时跟进任何新变化;
2、始终与持卡人保持沟通,并坚持不懈地拨打电话、面对拒绝甚至处理各种欺诈行为都是他们常规的工作内容之一;
3、他们需要对借款人所提出的任何不愿意按时支付欠款的理由进行核查和反驳,其中可能涉及对其亲朋好友以及工作单位的告知,以此警示其可能会因此影响到汽车贷款、住房贷款或者个人信用记录等方面;
4、当欠款人本人无法联系上时,催收员必须每隔三日拨打一次电话,以明确其是否有还清债务的打算,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每日的跟踪进度。
5、通常而言,在欠款期限小于或等于90天之内的欠款将由银行客服部门负责催收,而超过90天的则将转交给专业的债务催收公司负责。《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