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孩子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同时也要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最后再看爸妈们自己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来综合判断。
首先来说说小孩儿吧,两岁之前的小宝贝一般都是跟妈妈在一起的。
不过如果妈妈们有下面几个特殊情况的话,孩子就得跟着爸爸了:
1)感染上那些老也治不好的传染病或者是其他严重的病,那孩子跟着她肯定不行;
2)爸爸这边又提出要领养这个孩子,但是妈妈这边却没办法尽到责任;
3)可能还有其他一些原因导致妈妈实在是没法继续抚养这个孩子了。
第二个问题就是,如果父母两个人可以协商达成共识,而且对孩子健康茁壮成长没有任何负面影响的话,那么两岁以下的孩子跟爸爸在一切也是可以的。
其实也就这么回事儿,只要你们俩商量好了,别人也不会说啥。
再说说大孩子的抚养问题,那父母两边都想要这个孩子,这时候应该怎么处理呢?首先看情况,一方已经是不能再生了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了,那么另一方便能优先获得抚养权;
其次,如果孩子已经长期跟某个家庭生活,那么突然换地方肯定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影响;
再次,如果其中一方没有其他的孩子了,而另一方却有孩子,那基本上也是优先考虑能让孩子过得更好的那一边;
如果一方的身体状况不好,或者做了一些有害于孩子健康的事情的话,那孩子还是跟另外一方比较好。
第三,父母这边现在轮流照顾孩子这事儿也不是不行。
当然前提是你们两个人都觉得这样做好,对孩子也好,那就行了。
第四,父母两个人要是为了八岁以上的孩子跟随谁一起生活吵起来了,那这个时候可得听听孩子的想法。
最后,如果能保证孩子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那么父母两个人商量着轮流照顾孩子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总之啊,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我们需要慎重对待,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