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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缴税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缴税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任何企业或个人要进行生产、经营、服务、零售等,都必须先到工商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办理完手续后,方可经营。工商税务中的工商一般指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则是指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它们有各自的职责范围,承担相应的执法和管理责任。而其中,税务登记就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2024-03-23 17:25:11 已帮助8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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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缴税规定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小微纳税人”这个定义。
它主要是指那些年销售额低于相关法规所设定的标准,并且他们的会计核算体系并不完善,无法按照既定要求提交相应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谓“会计核算系统不健全”则是指这些企业无法精确地计算出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小微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如下:
1.定量标准——经营规模(1)若是从事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抑或是将此作为主业,同时又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那么他的年应税销售额若超过了50万元人民币,那么他必定属于一般纳税人;
但是如果他的年应税销售额小于等于50万元人民币,那么他极有可能就是小微纳税人。
(2)对于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而言,他们的年应税销售额若超过80万元人民币,那么他们必定属于一般纳税人;
然而,如果他们的年应税销售额小于等于80万元人民币,那么他们更可能是小微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的标准为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销售收入)。
在这里,“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周期中,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减税的销售额。
当纳税人的销售额同时涉及到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时,该如何确定?假设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有一家商业批发企业兼营应税服务项目,其批发零售年销售额为85万元人民币,而应税服务销售额为400万元人民币。
尽管总计达到520万元人民币,超出了80万元及500万元的标准,但因为应税货物及其劳务的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元,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也没有超过500万元,所以适度的来说,他们并不能被评定为一般纳税人。
2.定性标准——纳税人性质与会计核算程度(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微纳税人标准的个人(自然人)需按小微纳税人的方式进行纳税;
至于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频繁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它们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按照小微纳税人的方式进行纳税。
(2)对于那些年应税销售额未能达到标准,以及刚开始营业的纳税人,只要他们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系统完备且能够精准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信息的,便可考虑将他们确立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
第二条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上款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二)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三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未超过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帐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第四条认定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权限,在县级以上税务机关。
第五条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征收率
以上公式中,征收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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