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因借贷所产生的债务通常情况下是独立于其家庭成员的,即与他们的子女无关。
然而,当子女继承了父母的财产时,此时父母之前的债务便成为子女需要承担的义务。
具体而言,子女只须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这些债务即可。
对于继承来的遗产,继承人必须以该等遗产的实际价值作为上限去偿还被传承人依据现行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的税费及负债。
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表示愿意负担的债务将不受此限制。
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则无需就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承担任何清偿义务。
此外,若存在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遗赠的情况,首先应该由法定继承人履行被传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和债务;
其次,若各项继承所得的遗产价值总额超出了法定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则应由遗嘱受益人与接受遗赠者以继承来的遗产按比例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