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严格规定,在对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之后,若被判定有罪,则通常必须在两个月之内获得法院的正式裁决。若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则需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其批准才能进一步延迟,且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也必须向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提交详细报告以供审批。如有更改管辖权的案件,应自变更后的法院接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检察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成后移送人民法院并受到审理之后,人民法院将重新启动审理期限的计算。
其次,对于涉及盗窃行为的法律责任,我要详尽地为您阐述。具体内容如下: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凡盗窃公私财物数量达到较大标准者,或有次强盗窃行为、入户盗窃行为、持械抢劫行为、扒窃等恶劣行径的,均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而情节较重者则需额外处以罚金。至于数额巨大和犯罪情节严重者,需承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责任,同时也要面临罚款刑罚。若是犯罪数额极高或情节极其严重者,无疑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终身监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还要对犯罪嫌疑人实行经济追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