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偿的相关规定如下:
对于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以及贫困残疾家庭而言,若需进行房屋重建则享有每户高达2万元人民币的补贴;
而对进行修缮加固处理的农户家庭,则可获取每户数额在0.6万元人民币范围内的补贴。
然而,对于其他贫困家庭来说,倘若需要实施重建工程,将能够得到每户1万元人民币的补偿金;
而选择进行修缮加固处理者,也会享受每户在0.4万元人民币范围内的补偿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偿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农民自身承担的费用占据了主导地位,而政府所提供的财政支持则起到了辅助补充作用。
另外,针对危房拆迁的赔付方式,目前以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手段,此外,还可以通过产权调换来解决这个问题。
众所周知,产权调换乃是指由拆迁方³自行出资建造或者购得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交换,然后再根据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与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从而使得双方的差价得以实现平衡的一种行为模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