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并非自己可以作为单独的个体进行自主交纳。
此项福利是由各个用人单位负责为其内部职工操办住房公积金账户创建事项以及公积金的交纳事宜。
按照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在新聘用职工之时,需自劳动合同订立30日期限内,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相应的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同时还需落实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建立或转移相关业务流程。
在条例的有关条款里,也进一步详细描述了职工个人每月应纳住房公积金款项数额的计算方式,具体而言就是职工个人过去一年中的平均月薪乘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而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交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则是参考劳动者上述平均月薪再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来确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