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有效地规避个人债务纠纷事件的发生,我们需要关注并遵循以下几个重要事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到,贷款方和借款方在达成协议时是有权利自主选择无息借贷方式进行交易的,但是,如果在合约规定的期限内,借款人未能偿还全部欠款甚至是逾期未清偿利息,那么在经过出借人多次催促仍未能解决的情况下,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催告之后产生的利息,此时照例而言应该参照银行同期类似贷款的利率计算;
然而,当我们发现对方的借款目的存在非法性并且借机企图从事犯罪活动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类借贷行为将不受法律保护,对于相关当事人的非法借贷行为,我们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社会秩序。
其次,我们需要意识到,在与他人签订的借贷协议当中,若其中仅仅只起到联系和介绍作用的人员并非担保人,他们无需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是,若确有证据证明这些人员在借贷过程中有担保意图,应当被视为保证人,也必须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保证责任。
最后,当纠纷发生以后,双方都需要认真对待书面借条的重要性,没有书面借条或者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的,应当尽可能提供其他书面形式的事实依据或者由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见证人出具证言,以增强自身说法的可信度。《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