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行政复议不开庭。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内容】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