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申请办理身份证一般需要六十天,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且应当自公民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