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遗嘱中明确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即使子女没有赡养老人,也可以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
2、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法定继承中,子女虽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子女,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不赡养来人的子女是有可能分不到遗产的。
3、子女不赡养夫妻情节严重构成遗弃的,子女丧失继承权,不能得到遗产。但是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子女不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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