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不一定就是全责,这些情形才是全责:
1.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逃逸一方;
2.道路交通事故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一方;
3.机动车与没有过错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承担全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