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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不适用对象

死刑不适用对象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二审的死刑辩护,一般都是一审已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上诉主要为了“免死”。
2024-03-02 23:23:38 已帮助20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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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不适用对象
(一)未成年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1)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


(3)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4)在羁押期间已经怀孕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不应适用死刑。


(5)不能为了满足判处死刑而强制怀孕的被告人做人工流产。


(二)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
(1)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而非犯罪的时候。


所以,即使犯罪的时候不满75周岁,但只要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原则上就不能判处死刑。


(2)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通常指以暴力方式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致人死亡。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一审作出死刑宣判的,被告人不服判决时,可以提起上诉。


而上诉会不会改判,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如果原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的,会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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