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打学生,教育局会对该老师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老师打学生一般属于体罚,体罚是对学生的一种错误的教育手段。如果老师体罚学生,情节较轻的,学校、教育部门会予以处分。如果导致学生轻微伤的,公安机关可以对老师进行治安处罚;导致学生轻伤或以上的,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