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之后,所有的流程都要听法官的安排,原告的发言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庭前准备
1.配合法官核实身份。
2.回答是否申请回避。
二、法庭调查
1.原告宣读起诉状,主要是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
2.原告举证,向法庭说明提交了什么证据以及证据证明了什么事实。
3.原告质证,对于被告、第三人提交的证据,原告从内容是否真实、来源是否合法、与本案是否有关等方面发表意见。
4.原告发问,对于有疑问的部分可向被告提问。
5.原告回答,对于被告和法官的提问进行回答,如果不知道就说不知道。
三、法庭辩论
原告总结上述过程中所有有利于自己的观点、证据,以及所有不利于对方的观点、证据,从而说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
四、最后陈述
简要陈述自己的意见,一般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五、调解
如果法官询问是否进行调解,原告可按照自己的心意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