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知识产权专题 > 专利专题 > 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范围,应该如何处理

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范围,应该如何处理

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范围,应该如何处理
国家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未经过专利人的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专利,专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专利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也不是每个专利都能受到法律保护。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
2024-02-22 03:42:16 已帮助86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范围,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范围如下:
1、权利要求书,主要审查是否明确提出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2、说明书及其摘要,主要审查是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
3、请求书,主要审查是否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等。
法律依据
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范围如下:
1、权利要求书,主要审查是否明确提出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2、说明书及其摘要,主要审查是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
3、请求书,主要审查是否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