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
承揽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第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
第二,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第三,承揽合同合同的承揽人应以自己的风险独立完成工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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