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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贷人公积金已停缴另一方仍在缴罚息吗

主贷人公积金已停缴另一方仍在缴罚息吗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3-04 14:27:16 已帮助22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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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贷人公积金已停缴另一方仍在缴罚息吗
主贷人公积金已停缴另一方仍在缴的无罚息。合同一方作为主贷人,另一方作为副贷人,每个月到期后自主贷款人银行卡扣款,不足的部分自副贷款人银行卡扣款,双方均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款,对于逾期的贷款计收罚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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