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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的标准

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的标准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社会保险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产生社会保险纠纷可以采取三种处理方式,即行政处理的方式、司法救济的方式、社会参与和监督。的方式。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纠纷是产生社会保险费纠纷的根源。
2024-02-27 04:02:00 已帮助11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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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的标准
1、一次性生活补助的计算基数、计算月数等标准,可以参照各省失业保险条例和统筹区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
2、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的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相同缴费时间的城镇职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不包括医疗等补助金)总额的40%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
3、而关于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造成农民合同制职工不能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劳动者因此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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