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能查出生证明,出生证明由接生单位(医院)开具,公安局并不能查,可以到孩子出生所在的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记录》;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等等。
《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制定, 由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作用如下: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4、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5、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
6、为其它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