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恋爱期间转账是“赠”还是“借”?

恋爱期间转账是“赠”还是“借”?

恋爱期间转账是“赠”还是“借”?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2-27 07:08:15 已帮助125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恋爱期间转账是“赠”还是“借”?
1、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基于恋人、订婚男女等特殊关系,为了表达爱意和升温双方感情而发生的有特殊意义的转账,如“520”“1314”等;或者在特定日期的转账,如“2月14日”“七夕”等,在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会被认为是无条件赠与行为。两人恋爱关系结束时,赠与方要求退还的,一般无法得到支持。
2、但是如果双方有真实的借款意图,且存在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银行转账等借款交付行为,即便是在恋爱期间,双方在法律上也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民间借贷。无论是恋爱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分手以后,债权人要求返还的,债务人都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予以返还。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