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达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2、农民集体成建制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4、县级以上单位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注销登记。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限届满后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6、土地他项权利终止的土地他项权利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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