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构成犯罪,会丧失教师资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构成犯罪,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2)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3)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
(4)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
(5)包养情人的;
(6)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
(7)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