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申请一般是不能撤销的,但可以撤回。
2、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就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3、如果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人发现裁决确有错误的,才可以依法申请撤销。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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