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知识产权专题 > 著作权专题 > 著作权登记中需要的材料

著作权登记中需要的材料

著作权登记中需要的材料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2-29 08:39:53 已帮助113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著作权登记中需要的材料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登记著作权应该提供如下材料和文件:
(一)作品登记申请书;
(二)作品登记表;
(三)权利保证书;
(四)身份证明(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受托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或其他相关登记证的复印件);
(五)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合作作品应出示作品合作协议或者有关证明;
(六)作品说明书或作品简介;
(七)作品登记代理人应出示授权委托书;
(八)非职务作品创作保证书或非职务作品创作证明。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