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及其处罚的规定,共分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犯罪及其出行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正常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根据情节减轻重本款,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犯罪规定了两档出行,以一般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主要是指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造成恶劣影响严,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第二款是关于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的规定,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及对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量刑幅度内,处于较重的刑罚,情节严重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处以较重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