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缓刑,即指由特定司法考察机关在限定的考验周期内,对罪犯的行为举止进行严密监督,并根据其在这段时期内的总体表现,依法决策是否适用相应具体刑罚的一种司法体制;
2.缓刑,从实质上说,便是被判予的刑罚暂时不予执行,而是赋予罪犯一段特定的考验期。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罪犯都能够获得缓刑的机会,只有满足了严格规定的条件之后,才有可能获此殊荣;
3.当对罪犯宣布缓刑时,通常情况下还会依据犯罪情节轻重程度,同步禁止涉案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实施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地域或场所、接触特定社会群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