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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养老保险新政策

残疾人养老保险新政策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社会保险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产生社会保险纠纷可以采取三种处理方式,即行政处理的方式、司法救济的方式、社会参与和监督。的方式。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纠纷是产生社会保险费纠纷的根源。
2024-02-19 12:59:28 已帮助10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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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养老保险新政策
残疾人养老保险优惠政策
我国的残疾人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对于残疾人养老保险的缴费和资助都有一定的规定。
残疾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16—59周岁男性重度残疾人、16—49周岁女性重度残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2.60周岁男性城乡重度残疾人、50周岁女及以上女性城乡重度残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残疾人养老保险资助标准
1.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政府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2%的标准按年给予资助,资助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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