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购药品、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4、门诊治疗费、出诊费、冷暖气费、住院费、伙食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陪客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5、在境外就医的;
6、整容、镶牙、矫形、点名手术费、假肢、脏器移植、会诊费等;
7、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8、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9、因吸毒、故意犯罪、自残、酗酒、自杀、斗殴等造成的;
10、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11、超出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