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租赁专题 > 南昌市公租房有没有

南昌市公租房有没有

南昌市公租房有没有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3-01 13:22:03 已帮助352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南昌市公租房
 第一条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等管理工作,南昌公租房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6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新建、改建和筹集,符合相应规定,享受了公共租赁住房优惠政策、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以及配租、租后管理等工作。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