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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宅基地改革是真是假

高陵区宅基地改革是真是假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2-19 17:29:14 已帮助38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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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宅基地改革
关于高陵区宅基地改革的内容,回答如下:

——高陵“宅改”三个模式

宅基地改革涉及农户切身利益,如何改?在省市部门和国土系统的大力支持下,高陵在政策出台上稳健审慎,实施方法则大胆创新。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反复调研论证,高陵制定了《宅基地管理、审批、有偿使用、有偿退出试行办法》等“1+6”配套制度。审批方面,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村内低效闲置用地的宅基地审批权下放至街镇。引导村民建立村规民约,对双女户、外嫁女等特殊情况的宅基地取得进行约定,减少日后纠纷。在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方面,根据不同村情村貌,选取南郭、大夫雷、灰堆、苏家、曹家、东樊、东城坊7个行政村先行试点。

大夫雷村是传统村落的典型代表。全村683户农户中,超占的有477户,占总数的69.43%;超占面积76.9亩,占总面积的21.63%;闲置户数22户,占总数的3.2%。针对这类村落,高陵提出“旧村原址改造提升”的模式,实现村庄建设整齐划一、标准规范,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对因建新未拆旧而形成的一户多宅,按照试点制度和村集体决议坚决退出;对祖遗户等原因造成的一户多宅,通过住房为主、货币为辅的安置补偿方式,引导其自愿有偿退出。与此同时,推出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全面的5个农村社区和城区集中安置区共6个社区,供自愿进入城市安置区或农村新社区的群众自由选择。不同类型的农户,如新分户、祖遗户、一般农户,依据进驻的社区不同、户型不同,均有详细的置换标准。

如果是村庄规模无序扩张,但不具备一次性整村退出的,则实施“零散退出,逐步社区化”的第三种模式。通过对新分户、自愿退出老宅基地等农户补助,引导他们在社区服务中心周边规划区内建房,探索改革新路。

融合试点,拓宽外延

——实现改革效益最大化

承担着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等6项国家试点的高陵区,此次“宅改”,也在寻求与其他改革的融合探索,实现改革效益的最大化。

大夫雷村村民魏满江,便是改革的受益者之一。他家有六七亩大棚蔬菜,想扩大种植面积,但钱不好借,也没有合适抵押物,只得作罢。这次赶上宅基地改革与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改革相结合,经过确权颁证,魏满江凭着宅基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所有证,从阳光村镇银行贷到5万元。“今年再流转5亩地好好弄,5万元一年就还上了。”魏满江信心满满地说。

除了将多项改革融合,让群众最大程度地享受改革红利,高陵还让更多群众通过身边变化,感受改革脉动,参与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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