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在单位上班期间发生工伤。 (经劳动部门鉴定为九级伤残) 1、发生事故前单位未购买社会保险。 2、单位已经支付住院期间所有医疗费用。 3、后经公安部门抓住肇事者,已私了,不予与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问:1、可否再向原单位申请赔付工伤赔偿? 2、可否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起诉原单位赔付双倍工资?(原先只签订1年,后2年一直在原单位工作,单位并未续签或更改劳动合同) 3、可否再提出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仲裁不受理社会保险类案件) 现已取得仲裁判决书,要求原单位赔付工伤相关赔偿,后单位收到判决书,未反诉,电话告知我,说单位已缴纳我住院期间相关费用,我本人出院后又取得肇事者的赔偿,故如若我再要求单位赔偿工伤费用,先要我归还住院期间单位出资部分,再赔偿我工伤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