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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扶养人生活费

交通事故扶养人生活费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2-19 05:08:41 已帮助45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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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或因伤残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受其抚养的人无生活来源,影响了现实生活,交通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受其抚养的无生活来源的人的赔偿。被抚养人包括未满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已满16 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

2、在认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认定被抚养人时,对虽然无劳动能力,但有经济来源的人,不应赔偿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丧失了生活来源或在受害人受害后出生的子女,也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2)如果受害人抚养的被抚养人不只有受害人这一个抚养人,受害人往往只需要负担被抚养人的一部分生活费。因此,加害人也只需要赔付死者应当承担的那部分抚养费。但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

(3)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抚养人死亡的,不应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应对这段时间的生活费给予适当的补偿。

(4)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事故残疾者是指伤残等级为1 ~5 级残疾者,6 ~10 级的残疾者不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3、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 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 年;但60 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 岁减少1 年;75 周岁以上的,按5 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不满18 周岁的人员被抚养人生活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8 -被抚养人实际年龄)÷ 被抚养人的人数× 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18 ~60 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0 年÷ 被抚养人的人数× 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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