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综上所述,作为重要的配套工程,在电气工程竣工后,建设方要组织开展验收,只有符合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才能出具质量合格证。这些标准包括电气工程子工程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电气主控项目抽测符合要求等。有时候,工程会出现验收不合格的情况,这就需要建设方返修,以达到验收标准。
2020-05-28 06:56: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