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出十二个月;取保候审2年时限满了要怎样办?取保候审时限期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职责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时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时限期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换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时限期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换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无违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无有意再次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换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2019-07-05 16:41: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