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这个问题需要从房产归属和贷款责任两个层面来分析。首先关于房产归属,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原产权人所有。也就是说,男方的房子在离婚后仍归男方所有。但重点在于银行贷款问题。由于女方是贷款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即使离婚,银行仍有权向女方追偿全部贷款。即使房屋被抵押拍卖,如果拍卖款不足以偿还贷款,银行仍可以要求女方继续偿还剩余债务。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保护女方权益: 1. 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由男方承担还款责任 2. 要求男方尽快办理贷款人变更手续 3. 如男方无法变更贷款人,可要求其提供其他担保实际操作中,银行通常不会轻易同意变更贷款人。所以最稳妥的做法是督促男方尽快还清贷款,或者出售房产清偿债务。如果暂时无法做到,女方就要特别注意保留好还款凭证,以防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