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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父子分户协议甲方:乙方镇村,因儿子已成家立业,为了外出就业和家庭生活的方便,经全家人员协商同意,决定分户。现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分户协议:
一、户头分立:原户共四人口,现一分为二户,即以为户主,携妻子共一户以为户主,携妻子和儿子共一户。住房分割:原户有住房一幢,门牌号“号”座北朝南,砖混结构,占地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共上下两层,
第一层归甲方所有,
第二层归乙方所有。另有厨房一间,石木结构,占地面积50余平方米,甲乙方双方共同使用。
2019-12-30 00:43: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