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一条:“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当事人就前款债权债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告知其应向有关部门请求处理;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括:
1、仲裁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5、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有问题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上文为您解答 当事人怎么申请仲裁撤销的 这个问题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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