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成都法律咨询 > 成都其他法律咨询 > 没有支付乙方费用,丙方和乙方协议是否有效,丙方利益可否找甲方追述求?

没有支付乙方费用,丙方和乙方协议是否有效,丙方利益可否找甲方追述求?

ask****667 四川-成都 其他咨询 2019.02.02 02:30:37 522人阅读

你好,甲方公司和乙方签订协议,协议期间乙方和丙方签订协议。现在甲方和乙方解除协议不执行,没有支付乙方费用。丙方和乙方协议是否有效,丙方利益可否找甲方追述求?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其他律师 成都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920条

只要没有合同法规定无效的情形,合同有效

2019-02-02 08:26:47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0937条

你好,可联系详谈

2019-02-02 10:18:27 回复

  甲乙共同盗窃,共同对盗窃这款2000元承担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甲乙共同盗窃,共同对盗窃这款2000元承担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