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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满足无责方提出的赔偿条件的情况下,不处理不起诉,我垫付的医药费也得不到赔偿,请问我该怎么办?

139****6127 四川-成都 医疗保险纠纷咨询 2019.01.22 13:41:30 311人阅读

交通事故中我是全责方,在未满足无责方提出的赔偿条件的情况下,不处理不起诉,我垫付的医药费也得不到赔偿,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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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8070728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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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可以自己主动联系对方提出诉讼,你也可以根据可以衡量的损失主动找保险公司赔偿。

2019-01-22 22:35: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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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108670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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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019-01-22 14:54: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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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821350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7240条

你好   ,全部费用由全责方承担

2019-01-22 14:3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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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185939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3393条

你好,你方全责是需要承担对方的医药费的

2019-01-22 14:2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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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8158188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08211条

你好  可以协商啊

2019-01-22 14:05:03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51129条

你好,全责方是需要承担责任的,需要支付费用

2019-01-22 13:4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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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9994600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6754条

可以起诉的

2019-01-22 13:42:30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9537条

您好,起诉

2019-01-22 14:19:40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792条

找保险公司

2019-01-22 13:59:41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0937条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协助。如需咨询,可以来电联系,我再帮你分析。

2019-01-22 13:48:53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9926条

你好,你需要全权承担对方支付的费用,建议你们积极协商

2019-01-22 13:4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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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你好,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的,为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一般保险公司会先行赔付。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后,在可以追偿的范围内可以行使追偿权。不过,其在行使追偿权时,并不是所有赔付都可以主张追偿。
  首先保险公司进行追偿时需要满足下面的条件: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已实际赔付保险金;
  
3、仅限于以下的法定的三种情形:
  
(1)驾驶人还没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比如还在参加驾驶证资格考试;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4、追偿权的金额以实际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
  确定属于保险公司可以追偿的范围后,追偿的范围还要受以下的限制:
  
1、受限于受害人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范围;
  
2、限于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给受害人的范围;
  
3、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的赔偿,应限于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
  发现保险公司超出追偿范围的,被保险人可以积极提起诉讼,而去法院起诉的按以下步骤:
  
1、先准备一份起诉状。写明自己的主张,具体是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确定追偿范围,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到保险公司所在地。按照管辖法院的规定,跟保险公司产生纠纷的,就直接去保险公司所在地起诉。
  
3、起诉书被受理。法院经过审查后会给受理通知书,接着按照通知书上的要求即可。
  
4、按时出庭应诉。法院通知了起诉时间的,就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出庭应诉,否则的话将会被撤诉处理。
  最后,交通事故后造成损失的,如果保险公司有追偿权,那么要在追索范围内行使,否则的话将直接损害被保险人利益,如果损失较大的,那么建议可以及时走法律途径。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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