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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都有啥规定呢?

肖** 四川-遂宁 反不正当竞争咨询 2018.07.02 16:00:01 511人阅读

你好,我朋友跟我说他们公司的工程被人抢走了,如果遇到了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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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该条款有三方面的考虑和现实意义:一是从经济因素看,无论是消费者、经营者或是社会公众,对互联网领域的关注度、投入度、契合度都超出以往任何一种市场领域。“互联网+”的广阔性与关联性无论从消费群体的数量,还是消费经济数额的总量上都不容忽视。“利益之所在纠纷之所生”。因此,法律对已经达到规模化的互联网领域进行单独规制,是经济选择的必然。
二是从市场因素看,对互联网竞争违法行为的具体认定,可以提高社会市场主体对竞争行为评价的正确性、指引性和可预测性。
三是从执法因素看,这种案件比例的高发性和市场主体的需求性,形成特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因此,对这种特殊类型予以规制,有现实司法和执法的考量。

2018-07-02 16:04:01 回复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以上就是你咨询的新不正当竞争法 昆明回答

新法首次增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款,互联网领域出现的一些全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经营者利用网络技术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等行为,将被纳入法律监管范围。
以上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新旧对照的区别

修订完善了关于仿冒、混淆行为的规定。对仿冒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字号、商业活动的标识行为,均作了规定,对打击仿冒混淆的规定更为全面和完善。同时,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也与《商标法》实现有机衔接。
更加合理界定商业贿赂行为。明确了商业贿赂中争取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的目的性,限定了受贿人范围,对员工商业贿赂行为作出特别规定。厘清了商业贿赂与正常市场竞争行为的界限,有助于促进市场竞争的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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